不可抗力与
意外事件均属无罪过事件范畴,
当事人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特指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无法预见、无
法规避且无法克服之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
而意外事件则是指某项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引发了损害后果,然而其并非出自
行为人主观故意或者过失所致,而是因为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
犯罪。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