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我们面临的债务压力如何庞大,我们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第一步就是尽力偿还欠款中的一部分。
接着,我们应采取主动行为,向银行表达出我们愿意协商还款的诚意,给予他们一个明确的还款期限,并承诺在该期限内钱能全部到位,以此来证明自己是有决心且有能力偿还期末所有债务的。
这时,通常情况下,银行也就会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而放弃对我们的起诉了。
无论信用卡拖欠的金额大小,都会对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从而直接影响到个人信用度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信用交易,例如申请贷款、购买车辆、购置房产以及进行其他各种商业交易等等。
此外,欠款超期未还还会产生高昂的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拖延的时间过于长久,甚至有可能引发高额的利息和滞纳金。
根据我国《刑法典》中的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来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三)善自盗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违约。
其中,“恶意透支”则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侵占为目的,超过限定额度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且经过发卡行多次催收之后依旧没有归还的行为。
因此,如果信用卡欠款逾期时间过长,银行多次催缴仍未果,银行便有权对我们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情节严重、金额巨大,那么我们还将可能触犯刑事法律法规。《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