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将拾获的失物如钱包送还给原主人时,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利获取悬赏广告中所提到的奖励金。
悬赏广告如同发出一份明确的要约,而当行为者按照悬赏广告中约定的条件去完成某项行动后,这就等同于对该要约作出了承诺。
所以,只要没有其它法律效力上的缺陷,悬赏广告所提出的承诺一旦被接受,就会立即发生法律效果,并且约束着双方当事人必须按广告内容行事。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如果我们不小心把捡回来的钱包误还给了失主,我们仍旧有资格理直气壮地索取悬赏广告中所承诺的那笔奖金。《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