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定案情的情况而定。
在涉及具体优化方案及支付事宜时,此项议题应由与之对应的律师进行详细商讨并最终敲定。
关于代理律师费用的收取,我们通常按照以下四种类别的形式来收取:
(1)根据办理事件实际数量计收;
(2)依据诉讼标的额大小衡量收取出资比例;
(3)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收取相应费用;
(4)采用风险代理模式收取款项。
其中,风险代理可分为如下两种类型:
第一类为全风险代理模式,即委托之初并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待所办案件成功审判或执行款项入帐后方进行结算,此部分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