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所涉及的犯罪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应当被视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定罪标准。
为此,各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可以参考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治安情况,在上述所设定的数额范围之内,制定具体的执行额度标准。
且,此类标准亦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备案。
针对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罪犯的犯罪数额处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则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惩戒,并且还要同时接受罚金的处罚;
若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附加的刑罚也将升格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而当犯罪数额超越了“数额特别巨大”或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且必须接受罚金甚至没收财产等更为苛刻的刑罚惩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