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知识产权侵权的
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是一般性的
民事侵权行为,通常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口头或书面
申诉来行使我们的维权权利;
其次是当涉及到
公共利益的时候,我们应该主动地寻求祖国法律的保护,将
案件移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且请求相应的
行政处罚措施实施;
最后,如果发现该案件已经上升到了
刑事犯罪的阶段,那么我们有义务向具有
管辖权限的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状,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
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
纠纷的,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商标注册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
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
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
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
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