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叔叔在世之时已留下
遗嘱,则必须依照遗嘱进行分配遗产;
2.若未留下明确遗嘱,那么叔叔的父母将是法定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
3.假如叔叔无
直系亲属且并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应由
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这里“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指叔叔的其他兄弟姐妹;
4.倘若叔叔的兄弟姐妹中有任何一方率先离世,他们的子女便可
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