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人遭受了刑事拘留的30日期,那么他的个人档案中并未必就此记录了案底。
具体而言,刑事拘留的严重程度并非必然导致罪犯标签的印刻。
对于那些业已引起警方怀疑、且经过拘留期限内的深入调查排除了其犯罪嫌疑的重大嫌疑人,若经法院最终裁决判定其并不构成犯罪,那么便可得到释放,并颁发相应的释放在押人员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将解除对该事件的刑事调查,因此也确保了不会为不构成犯罪的人留下任何案底纪录。《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