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高利贷并非属于扰乱社会秩序或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范畴,因此如有涉及高利贷行为的发生,依法并无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之依据。
然而要注意,超过法定利率范畴的高利贷所产生的利息部分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和支持。
2、借贷行径属于一种民间经济往来的民事行为,在开展任何形式的借贷交易过程中,出借方严禁施行放任高利贷的做法,其中所谓的高利贷是指借款利息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那类融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