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盗刷信用卡的罪犯进行量刑时需参考被盗刷的金额大小来进行。
若涉案金额在较大范围内,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
若数额巨大甚至涉及更为严重情节者,将处以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同时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须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及相应的量刑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其中,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此外,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