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针对那些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犯罪并已经构成既遂的罪犯,其对应的刑事责任和量刑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以3年以下(含)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如果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的话,则可能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含)的有期徒刑。
所谓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了国家有关证券管理的法律法规,通过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所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方式,从而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且涉案金额较大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