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之既遂的刑事惩罚措施,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下:
对于触犯该项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情节恶劣或者严重者,则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至于以单位名义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主体,法律规定须适用双重处罚原则,即不仅对单位本身判处罚款,同时也对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