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所对于提供各类合同撰写服务的收费标准因事项性质差异而有所区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等各类法律文本的编写费用。
就
赔偿请求书等诉讼文书的撰写,本律所将援引每份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内的固定价格;
而对于涉及法律事宜的各类公文书写,我们会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收取百元至两千元不等的金额,特殊情况下,需要额外复杂处理的文书,我们将与客户进行进一步咨询讨论,商定出协调一致的最终金额。
请注意,我们的服务会完全符合市场调价机制的规定,具体的收费数额将会在客户和我们之间协商确定。
具体划分如下:
1.诉讼文书撰写:
每件文书收取成本费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内。
2.法律事务文书制作:
依据此条款所列标准,法律事务文书每件收取百元至两千元人民币不等的金额。
3.涉及较为复杂法律事务的文书制定服务:
我们有权在此基础上,根据事实情况向客户提出收费咨询意见,最高可达规定标准三倍以内的金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