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了如下任意一种情形,便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具体来说: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带来额外风险;
3)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以及在哺乳期的母亲,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增加社会的风险性;
4)若是羁押期限已经结束,而案子依旧没有解决,那么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做法以便继续案件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中人员死亡后,在法院判决已有结果的前提下,是无法申请保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