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进行相应的分包作业。
例如当总
承包商有资质license允诺其能够进行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时,并且建设单位授权委托给他进行此项工作,同时他也将
承包合同中的某些部分项目发包给了那些具有同等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则这种情况属于合法合规的分包行为。
然而,总承包商必须注意到他们不能够将建筑工程的主要结构部件分包给其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