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各方合同当事人平等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所谓“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实际上是指特定主体所作出的各种意愿和意图,应该能够准确地反映出他们真实的心境。
在合同缔结生效之后,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往往很难通过外在表现来加以衡量,因此,相关法律原则上并不会过度干涉。
然而,若缺失了这一重要要素——即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未必会导致所有合同都届时失效。
此外,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还需保证合同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
具体而言,这主要包含以下两个层面的含义:
首先,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合法,即其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及所指向的标的物等,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要求;
其次,合同的订立动机也必须合法,即各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初衷必须是正当且合理的,而非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