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造成他人
轻伤二级这种程度伤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
伤害罪的基本要件之一;
2、若存在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意伤害他人身体,且其所导致的伤害程度达到了
轻伤及以上标准,那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与实践案例,此行为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3、一旦经过法定程序判定此类
行为人构成
犯罪,按照通常的
处罚标准,应当给予其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相应惩罚。
在此需特别强调,所谓“轻伤”并非普通的轻微皮肉损伤,而是指受到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多种外部因素的作用,影响到人体组织、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但并未达到重伤程度,同时也不属于轻微伤害范畴的那类损伤。
对于这类损伤的评估、鉴别,必须结合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续引起的并发症、后遗症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分析与评价;
4、任何人均不得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实施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因为这样做极易引发身体权益受损
当事人在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时,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从而使实施
故意伤害行为的人员面临被依法判决
量刑的风险。《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