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对于在知情情况下,为他人在信息网络上进行犯罪行为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业务、网络存储设备以及通信运输等多种技术支援,或提供宣传推广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服务,且情节较为恶劣者,依法当被视为帮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犯此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并且还可能被判处赔偿罚金。
若涉及的是单位犯罪,则对该单位罚款并同时对其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层和其他主要责任人进行判决处理。
若出现以上两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同时又触犯了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将会依照最严厉的惩罚标准来审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