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分利,通常是指在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有偿贷款的情况下,借贷双方商定的每月贷款利率为百分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依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利息费用,而法院对此类诉讼请求也会给予支持,但前提条件是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开始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