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的分立、鳞合或其它重大要项议题的变更事宜,应向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进行公示公开。
针对企业法人分立与合并的情况,相关的权益及责任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单位接手和负责。
若企业涉及企业债权债务的转让问题,须事先告知各债权人,征得他们的同意。
对于此类情形中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可催促债权人在理想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以示同意;
若债权人未对此做出明确表态则视为未予认可。《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