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必然如此。
根据相关
法规对于
重婚罪的明确规定,重婚罪是指已婚人士在已有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再次缔结新的婚姻,或在知晓对方已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其共同步入婚姻殿堂的
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即便夫妻中的某一方拥有非婚生的子女,只要其并未与配偶以外的第三者正式
结婚,便不能被认定为犯有重婚罪。
这里所说的“有配偶”,是指男性已经结婚,女性已经出嫁,并且这种婚姻关系尚未经过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且仍然持续存在的情况,即视为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人;
反之,若夫妻关系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或者由于其中一方的离世导致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么他们就不再被认为是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人了。《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