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聘请律师的费用应当考虑到诉讼事务是否牵扯到财产问题。
若未涉及任何财产事宜,则可按照计时收费模式确定,而这方面的政府指导价格区间通常在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具体金额需由雇佣双方协商确定。
就牵涉到财产事宜的案件而言,可以选择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进行付费。
通常来说,律师费用是通过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磋商协议共同决定的。
然而,无论何种费用模式,都必须遵照我国政府针对各类普通民事案件所制定的指导价格作为依据。
关于计时收费的具体内容如下:
⑴无财产争议案件包括了普通民事、经济、行政三类案件,这些均未涉及到财产问题。
根据案件性质、复杂度以及工作所需消耗时间等多项因素,案件费用将在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由雇佣双方进行协商收取;
对于来自外地的同类型案件且不涉及财产问题者,其代理费用最低不得低于20,000元;
⑵法律文书服务涵盖了代为撰写、修订和审查法律文件的操作,基于法律文书的性质、难度等级、工作需要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法律文件的费用会在600元至2000元之间经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⑶律师见证服务则根据法律文书的特性、所需时间等多重因素,依法每件收费在2,000元至10,000元之间进行协商确定;
⑷至于代办公证业务,由于事项种类各异,每项的收费也在1,500元至3,000元之间进行磋商;
⑸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服务,需要看此项事务的困难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来协商确定收费,该项费用每份应在1,500元至20,000元之间进行协商收取。《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