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
离婚诉讼申请时需准备以下相关文件及
证据材料:
首先,必须提供证实双方婚姻关系
存续的证件,比如
结婚证书等。
其次,需要提供各自的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与户口本等资料。
此外,还需提供能够证实夫妻之间
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若有一方曾实施
家庭暴力、沾染毒品或是犯有
重婚罪等行为,对另一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样的实例均可作为证据呈现给法庭。
针对涉及到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的案件,需要
当事人提前整理好
夫妻财产清单以备不时之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明确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
提出离婚请求时,都可以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
离婚案件时,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但如果经过调解后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依法批准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