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无论何方从其伴侣处所借款项,往往应按照
共同财产责任的原则进行处理,并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除非其中一方能够提供
证据证实
债权人和
债务人之间明确约定该
债务系
个人债务性质,或者该债务属于
虚假债务或非法债务范畴。
在此之前发生的借款行为,通常被视为借贷者的个人债务,与配偶无直接关联,除非该款项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非法债务和虚假债务均无需偿还,且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