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父母因财务问题而遭受诉讼的威胁,这确实可能对孩子未来的发展及求职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影响并不显著。
倘若父母在遭受诉讼后,法院判定其确有执行相关行为的能力却拒绝执行,那么他们极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在此情况下,若是孩子将要进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工作,则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不过,总体来看,即便父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仅仅是对他们自身的生活及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影响到他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很少会直接影响到子女的前途及职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