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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形式欠缺有效吗?

鉴于书面遗嘱的形式不足以作为判断其有效性的依据,因此不应将其视为有效的遗嘱。
不过,如果通过其他证据证明这类遗书确实反映了立遗嘱者的真实意愿,那么我们仍应把这种遗嘱视为有效的遗嘱进行处理。
根据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书面遗嘱的相关条例,作出以下严格的格式要求:首先,在订立遗嘱时必须有两位或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见证人在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位现场书写,而不是让继承人、获赠人或者和继承人、受赠人之间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代笔;
其次,见证人、遗嘱人和代书人都需要在书面遗嘱上签署姓名,并加注具体年份、月份以及日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新修订: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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