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财产归属产生争议并提
起诉讼时,
诉讼费用通常由起诉方先行缴纳,当最终判决结果由
败诉一方承担。
在此类
纠纷中,每起案件需缴纳的组织费用为50元到300元不等。
若涉及到
财产分割事宜,且财产总值未超过二十万元,则无需额外缴纳;
若超过该数额,超出部分将按比例缴纳,具体为0.5%。《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