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行法律规定中,对于存在枪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以予以其缓刑的判决。
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被定罪量刑者必须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其次,罪犯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时,方可获得缓刑:
(1)犯罪行为本身并不严重;
(2)已经真诚悔过,表现良好;
(3)无法再次犯下同样的案情;
(4)得到了公众和平等对待,不会给其生活居留地带来实质性负面影响。
在此基础上,针对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孕期与七十五岁以上老者,若同样符合如上条件,理应给予缓期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