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遗嘱可授权继承人。
自然人有权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制定自己的遗嘱,以分配其私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遗嘱执行人来负责处理这部分财产。
自然人完全有能力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分发给其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或数位成员。
此外,自然人还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社会团体或除法定继承人和国家、集体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