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
购房者有权通过
书面形式向其发送催促通知。
倘若催告发出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无法履行交房义务;
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主张与其解约并要求归还所支付的购房款,同时也有权向开发商索赔因迟延交房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
然而请注意,若开发商明确表示
拒不执行解约或拒绝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
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