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产产权的确立,即关于为何房产具有特定归属权的判定和证明。
为了契合房产获取的方法,作为确定房产产权主体的核心手段——其主要步骤在于:
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存在房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真实情况;
其次,再核实是否有房产通过继承合法获得的信息:
在这些过程中,所谓的“实情”,首先必须以书面资料和实物证据为依据,若证据不足,便可寻求证人、证词或是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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