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今的建筑行业中,建设工程的
承包方式主要分为三大
类别:首先,建设工程总
承包,这是指由专门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全面地或者分阶段地承担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营等整个过程的承包责任。
其次,建设工程单独承包,这也被称为独立承包模式,即发包方不会将整个建设工程的所有建设工作都发包给某个承包商,而是会与策划人员、设计师、施工人员逐个签署勘查、设计、
施工合同,使以上人员完成自己职责内的工作后,各自对发包方负责。
最后,建设工程联合承包,在此模式下,多个承包商之间形成合作关系,共同承接建设工程的部分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
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