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渗水问题系源于房屋本身品质未能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情况下引发,并且在保障期限范围之内,那么业主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刻展开修补工作并且承担赔偿责任;
倘若渗水问题是由于上楼层进行装修施工或者铺设管道等非结构性改变因素所导致,则应当由引发该问题的上层住户负责出资并亲自实施修复工程;
倘若渗水现象因建筑物使用年限增长及防水材料自然老化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诱发,建议由楼上、楼下全体住户共同分担费用并携手协作完成维修任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