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工程款纠纷专题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算的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算的

关于建设工程及工程款拥有优先权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刻理解其法律定义和应用范围。
根据我国规定,建设工程优先权被视为除斥期间的一种,它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这一概念。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承包者有权享受优先权保障期长达六个月之久,具体实施时间需要从建设工程正式竣工或按相关合约约定的竣工日期开始计算。
此外,对于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限,承包商也具有特别的权益。
这是因为在建设工程遭遇价格折让或拍卖时,承包商有权优先获得该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工程价款。《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新修订:2024-04-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