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公司破产境况,债务将根据破产清算次序得以妥善解决。
然而,法律明确要求公司在此事件发生之后必须向债权人通知实情,并发布相应公告。
同时,债权人也需要在此期间内有规律地申报自身所持有的债权。
如果债权人并未如期申报债权,那么他们有权利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结束之前进行补充申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此之前已经完成分配的部分,债权人将无法再享受到补充分配的权益。《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