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诈骗未遂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法律规定了如下八条认定标准:第一,犯罪嫌疑人采用欺骗或者黑客技术手段,获取被害人的QQ号码等线上通讯方式,之后假扮成为受害人的亲属朋友,实施诈骗行为甚至播放虚假的亲人朋友视频通话,以获取对方的充分信任;
第二,犯罪嫌疑人冒充受害人的商务合作伙伴,通过行骗或者黑客方式获得被害人人际网络中的业务伙伴电邮地址信息,接着使用这些电邮地址或者注册类似于受害人业务伙伴的邮箱地址对其实施诈骗行为;
第三,网络购物诈骗行为;
第四,制造虚假事件进行诈骗;
第五,竞彩博彩诈骗;
第六,证券投资诈骗;
第七,网钓式诈骗;
以及第八,网络招聘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