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制裁标准如下:
对于犯下这一罪名且情节严重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
而如果情况非常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于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必须承担相应的罚金惩罚。
另外,当该罪行涉及到单位犯罪时,处罚的对象将不仅仅限于个人,还会对相关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施以同样的惩罚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罪行强调的是被称为“拒绝执行”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那些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却故意回避履行义务的行为。
对于那些应当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人员(他们的亲属并不在此列,但是其亲属有可能与他们共同构成犯罪)来说,只要他们有意地避免履行义务,那么便可以被视为构成了此类罪行。
最后,当负有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机构或组织为了自身利益而故意违法违背上述规定时,也将会按照此罪来进行惩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