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人在遭受到他人攻击时采取回击行为并造成对方死亡,其是否构成防卫过当需满足下列条件:
首先,遭受攻击者必须存在防卫过当之行为;
其次,这种过当行为须给无辜侵犯者带来了重大伤害后果。
再次,对于如此严重的过当结果,侵害者应当对自身的罪责有所认识,即明显知晓自己的暴力反击将会导致他人死亡。
例如,明知对方遭受重度殴打就可能导致后者重伤,但仍然选择坚持执行暴力对抗的行为。
最后,这种过激反应必须显著地超越了正常防卫所需的合理程度,换句话说,其导致的后果远超于原有不法侵害的程度。《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