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乃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回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事发现场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有八种情形将被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这些情形包括:
事故当事人坚信自身无责便驾车离去;
报警后却未按照规范在现场等待处理结果;
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后再返回等等。
对于那些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后逃逸,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当事人,应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分。
具体而言,应给予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