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诉讼、
争取抚养权时,作为
当事人务必证明自身所处的生活环境更为适宜孩子的身心健美地成长。
依据我国相关法制
法规,凡在
离婚之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则应优先考虑由母亲亲自抚育。
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若家长双方面对面协商
抚养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便需交由法院通过具体的考量因素来作出裁判,如从双方的养育条件、职业背景以及亲友关系等等入手,以期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孩子的利益与需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至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特殊状况,我们还需要尊重并遵循其本人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