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扰他人并导致人身伤害的行为,法律规定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补偿,这部分将参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但请注意务必妥善保存相关发票及原始凭证的副本。
其次是护理费用的补偿,如护理人员有工作收入,则应参考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来进行;
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来源或聘请了护工,那么就要参照所在地的护工行业标准,按照同等服务级别的劳动报酬进行计算。
在通常情况下,护理人员的数量上限为一人;
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对此有明确意见,也可参照其建议数量进行调整。
接下来是交通费用的补偿,这部分应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为了接受医疗救治或者转院治疗而实际上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然后是营养费用的补偿,此项费用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并依据医疗机构给出的建议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其额度在500到5,000元之间。
再然后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补偿,其将依照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是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这部分将综合考虑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工作收入状况予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