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十级伤残的赔偿基准为本人生前七个月的工资额或由当地省级行政区划的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数额。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因工受伤并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将享受以下待遇:
首先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以伤残等级为基础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其次,倘若随着劳动期限即将结束,又或是员工选择辞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自承担一定责任,向伤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