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如不慎遗失,要通过两种途径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进行补领手续。
若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经审核通过后,车辆管理所应在限定期内为您发放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而在机动车驾驶证因违法被行政机关扣押、扣留或者处于暂扣状态时,机动车驾驶人则需要等待行政处罚结束之后才能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