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未能依约偿付欠款时,作为担保人便需依所担保证责任予以赔偿。
若所负担之责任系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将有义务代为承担债务人之还款责任,待为债权人偿清债务后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反之,如果担保人所负担之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那么在主合同未经法院或仲裁庭审理裁决,且尚未对债务人之财产采取法定程序强制执行,以致无法完全补偿借款金额之前,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此项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