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民间借贷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悉或应当知悉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开始履行责任之日起算。
然而,如果权利人的权益损失已经超过了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进行保护。
如若存在特殊情形,则可向有权机构提出延长诉讼时效的请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