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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玻尿酸致双眼失明会构成非法行医罪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在涉及注射玻尿酸至双目失明问题上,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犯罪,需根据施术机构是否已获取外科整形手术资格来进行判断。
若该机构尚未获得相关资质,因其操作所导致的双眼失明状况已然达到严重后果这一层级,那么便可被判定为非法行医犯罪论处。
所谓“非法行医罪”,是针对未经医师执业许可资格者(即非法从业人员)擅自开展医疗活动且情节严重违法行为而设定的刑事罪名。《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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