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强制保险)乃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的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人遭受的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根据责任限额进行赔偿的一种法定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其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工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