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下,未经抵押物所有权登记,所缔结订立的抵押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此,法律实践中普遍认为此类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其有效性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在涉及抵押权人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方面,应当按照抵押合同无效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进行处理,亦即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当事人(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均包括在内)各自在违约行为中的过错程度来划分各自的责任分摊比例,并让抵押人独自承担起因自身过失造成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