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含以下五类:
第一,管制。
管制是一种在不将罪犯关押的前提下,对其自由进行特定程度限制,同时通过社区矫正方式实施法律管理的制度。
第二,拘役。
这个概念包括了在较短时间内对罪犯人身自由进行部分剥夺,进而对其实施就近拘禁且强制劳动的刑事处罚措施。
第三,有期徒刑。
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刑事惩罚,其特点在于能够在制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同时将他们关押在指定地点接受服刑。
第四,无期徒刑。
这种刑罚方法是通过永久性地剥夺罪犯终身自由来实现的。
第五,死刑。
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手段,它通过结束犯人生命的方式,以营造出对社会危害最大的严重犯罪行为起到警示和制止的作用。《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