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离婚事宜时,男方有权参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若是离婚后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共识时,该事项应交由法院依照以下原则进行裁决: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较优的抚养方式是让母亲行使直接监护权;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且家长双方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子女,法院会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以确保根据每名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进行判决。
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岁,这时法院应该尊重并倾听他们真正的意愿和选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